環境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
2023-07-20
1、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有關法律、規章、標準和企業環保管理制度,確保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物的環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預防可能導致的污染事故發生,通過采取環境事故隱患排查的手段及時發現隱患,加以治理消除。明確自總經理、副總經理、環境保護管理人員到各班組在環境隱患排查工作中的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HSE、倉庫、質量等現場職能部門以及分公司管理。
3 、定義
無
4、 職責
4.1 總經理職責
4.1.1 對公司環境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是公司環境保護第一負責人;
4.1.2 組織制定并落實從管理人員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形成全員查隱患的排查治理機制;
4.1.3 督促檢查公司的環境治理工作,及時消除環境事故隱患;
4.1.4 保證環保投入的有效實施。
4.2副總經理職責
4.2.1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環保工作全面負責。在確保不發生環境問題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工作。
4.2.2 組織落實廠級隱患排查工作計劃或實施方案,推動隱患排查工人順利開展;
4.2.3 根據各級環保部門提出的檢查整改意見,組織制定并落實整改方案;參與治理項目的驗收;
4.2.4 負責隱患排查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4.2.5 負責生產工藝、環保設施運行的隱患排查工作,按照工藝設備技術管理的要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和考核;
4.2.6 負責制定工藝設備隱患治理或整改方案,對治理過程實施技術指導,參與隱患整改項目的驗收;
4.3 HSE管理部的職責
4.3.1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組織推動生產經營中的環境治理工作;
4.3.2 負責制定并牽頭組織落實隱患排查工作計劃或實施方案;
4.3.3 負責日常生產系統作業的環境檢查與考核,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監督檢查隱患整改工作的實施過程,組織隱患整改項目的驗收,簽批驗收單;
4.3.4 根據環保部門提出的檢查整改意見,負責制定并監督落實整改方案;
4.3.5 負責制定并監督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資金使用計劃;
4.3.6 負責制定并監督落實檢測儀器、設備的定期檢查、維護校準計劃,監督使用情況,對監測計量器具的使用負責,保證監測數據真實可靠;
4.3.7 參與隱患排查治理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4.4 班組長責任制
4.4.1 作為本班組環保第一負責人,對本班組環境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班組環保活動計劃;
4.4.2 督促檢查所轄各崗位從業人員的崗位自查工作,發現隱患應及組織解決或上報,并詳細記錄;
4.4.3 組織班組成員對相關的環保設備、防治設施、防護器具、監測儀器進行維護保養和日常管理,保持完好狀態。
5.環境隱患排查報告制度
5.1 要按照上級環境部門的要求,認真排查各類環境隱患,對所存在的隱患進行辨識,凡屬于環境隱患的,要立即上報。一般隱患排查結束后,認真匯總,以文字形式報環保專門人員。對所排查的隱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嚴格監控管理,防止發生環境問題。
5.2隱患排查工作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根據情況可隨時安排隱患大排查活動。
5.3 對排查出的環境隱患,要登記造冊,跟蹤管理,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期限。
5.4 對于重大環境隱患,必須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5.5 對不認真開展隱患排查,不按規定對環境隱患進行報告,不履行隱患整改和危險源監控管理職責的,對班組負責人進行嚴肅查處;導致環境事故發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環保重大隱患督辦制度
6.1 環保事故 隱患分類:環保事故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能立即整改、在短時間內調整工藝能消除的,不會造成大氣、水體、土壤發生突發事件的;重大隱患,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完成治理的隱患,可能產生較大環境危害的隱患,如可能造成有毒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次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隱患。
6.2 防控主體
6.2.1 公司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6.2.2 公司要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導,規范監督檢查的方法,采取督查、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
6.3 事故隱患分級管理
6.3.1 重大隱患;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完成治理的隱患,可能產生較大環境危害的隱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次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隱患;
6.3.2 一般隱患:能立即整改、在短時間內調整工藝能消除的。不會造成大氣、水體、土壤發生突發事件的;
6.3.3 重大隱患要實施“掛牌督辦”制度。要對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予以公告公示,明確責任人、整改時限、督辦部門;
6.3.4 重大隱患由集團負責掛牌督辦,一般重大隱患由公司負責掛牌督辦;對排查不徹底、報告不及時、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班組和相關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因隱患整改不力,導致發生環境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從嚴從重予以責任追究。
6.4 環保隱患治理機制
重大隱患治理必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隱患治理前或理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并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隱患;完成隱患整改的,隱患單位要向公司HSE管理部社情隱患銷號,掛牌督辦工作結束后,整改措施等相關文件報上級部門備案。